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我院2020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与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评审标准
各系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条件评选出符合要求的优秀学生。各系在组织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按照上级文件通知以及《大连海洋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大连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掌握评审标准。
二、严格规范评审材料
(一)为更加全面、完整地了解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在校表现,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各系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审核学生上交的各项材料。
(二)在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要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各系审查并出具加盖各系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三、严格规范材料报送
请各系于10月16日下班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学生处(附件7、8为填写模板及说明,请按照模板及说明要求进行填写);将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省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4)纸质版各系负责人签字、加盖系公章报送到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911533633@qq.com。
请各系于10月23日下班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查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各系负责人签字、加盖系公章报送到学生处,电子版发至911533633@qq.com,《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各系自行留存备查。
四、严格加强管理监督
各系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在各系公示时,各系要公示学院举报电话,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学院将取消该学生申请资格。
咨询电话:39104018 联系人:阎岩
举报电话:39104017 联系人:刘翔宇
附件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4: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8:《2019-2020学年国家(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学生处
2020年10月8日